11月18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第七批)。其中,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洪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其四款食品均检出了醋酸泼尼松(激素类药品)、吲哚美辛(镇痛类药品)等成分。
市场监管总局通报显示,2022年7月19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洪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因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此前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洪某某经营的门店购买到宣称“治疗风湿、腰椎颈椎疼痛”的固体饮料及压片糖果,服用后感觉身体不适。经外围调查取证后,温岭市市场监管局与公安机关成立联合专案组,对生产源头、中间委托商、线下销售代理展开全链条打击,破获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团伙,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人,查获非法添加醋酸泼尼松、吲哚美辛等化学成分的涉案固体饮料及压片糖果共计1万余盒、半成品混合物760公斤。
据了解,涉案产品中非法添加的醋酸泼尼松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品,吲哚美辛为非甾体抗炎药,长期或者大剂量使用,容易引起蛋白质代谢紊乱、股骨头坏死、肝肾功能损害等副作用,甚至危及生命。